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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调动广大电子信息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促进电子信息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2006 年我会将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国科奖社准字〔2002〕03-0053)评选活动。主要奖励电子信息领域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实现产业化方面取得卓著成绩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评选活动依据《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进行。此项评选活动,同时也是信息产业部向国家推荐申报国家科技奖励工作的组成部分。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的优秀项目,将被信息产业部推荐参加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的奖励范围包括: (一)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二)电子信息技术发明创新; (三)先进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及产业化; (四)电子信息重大工程组织实施; (五)技术标准研究与制定; (六)重要发展战略研究,正式出版的优秀科技专著、教材和科普读物。 二、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按以下条件进行综合评定: (一)科学技术水平和技术难度; (二)推动科学技术进步的作用和意义; (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奖励等级的基本标准: (一)一等奖: 1.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技术难度大,对促进科技进步有显著作用; 2.经实践验证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二等奖: 1.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技术难度较大,对促进科技进步有明显作用; 2.经实践验证有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三等奖: 1.达到国内同行业的先进水平,有一定技术难度,对促进科技进步有较大作用; 2.经实践验证有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申报条件: (一)国内首创或本行业先进的技术研究成果,并且经过鉴定、验收、检测等相应评价,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新方法等; (二)理论上有一定创新和发展,学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在全国性学术刊物或国外杂志发表后,为同行所公认,对生产实践有较大指导意义的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三)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方面的争议。 五、申报途径: 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接受以下单位和个人的推荐: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子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全国性学会、协会; (二)中国电子学会专业分会;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电子学会; (四)全国重点高等院校; (五)国家大型科学研究院; (六)大型企业集团; (七)两院院士3人或中国电子学会常务理事5人以上。 六、申报材料: (一)《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二)证明材料: 技术评价证明、应用证明等有关证书、权威机构的查新报告等。 (三)科技著作类项目应正式出版、公开发行两年以上(科技教材须经过两届学生使用);有三位以上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须有一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单位只能有一名专家参与推荐。 (四)决策科学类项目研究成果应被决策者采纳并付诸实施,经过实践证明正确可行。 七、申报时间: 请将《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申报书》(一式3份)、有关证明材料(一式2份,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申报书》的电子版于2006年 9月16 日前报到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通信地址:北京165号信箱,邮编:100036, 联系人:王天虹, 联系电话:010-68277281,传真:010-68233917, E-mail: pj@cieinfo.com , 中国电子学会地址:北京海淀区玉渊潭南路普惠南里13号楼。 八、《申报书》等相关文件: 《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申报书》、《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可从中国电子学会网站查阅、下载。中国电子学会网址:www.cieinfo.com , www.cie-xh.cn 。 九、成果登记: 申请参加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评选的申报项目,可以登录信息产业部网站:www.mii.gov.cn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中国电子学会
200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