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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稿)
科技咨询业是以科学技术为支柱的第三产业,是现代科学技术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今世界科技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发展最快、最活跃的领域之一。科技咨询业对促进各级各类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认真实施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战略,加快我省社会经济建设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保证并推动科技咨询这一新兴产业在我省的健康顺利发展,在经济规模、技术水平、内部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更有利于为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服务,引导我省科技咨询业向职业化、规范化、国际化方向迈进,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咨询行业实际,制定吉林省科技咨询业行业自律管理暂行办法。 一、吉林省科技咨询协会的行管职责 吉林省科技咨询协会是全省性行业管理协会,对全省科技咨询机构实行行业监督与管理,协会接受省科技厅、省科协的业务指导。 (一)管理对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科技咨询活动的机构和个人。 (二)工作职责: 1、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监督、检查科技咨询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2、协助政府拟定科技咨询行业的发展规划,制定科技咨询行业管理章程、职业道德准则等,对该行业行使指导、协调、监督、管理的职能; 3、对全省科技咨询机构及科技咨询执业人员的资质、执业资格进行评审、考核、认定;对科技咨询机构信誉等级和注册科技咨询师进行评定;对科技咨询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4、定期向政府通报科技咨询业发展现状,并通过分析、评估,提出发展目标和对策;反映全省科技咨询业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其合法权益,争取有关部门的政策扶持。 5、充分发挥各科技咨询机构的优势,促进其信息交流、业务合作与互补,提高从业人员的科技咨询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构建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多层次、多领域的科技咨询市场框架。 6、传递信息,开展科技咨询理论研究以及国内外的业务合作与学术交流。 二、科技咨询机构的权利、义务 科技咨询是一种知识密集、责任重大、覆盖面广、运营独特的新型服务性经营活动,对于推动科技经济结合、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市场经济有序运行,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充分发挥科技咨询机构的作用,要进一步明确其权力、义务。 (一)权利: 1 、独立提出科技咨询报告; 2 、按合同约定获得完成科技咨询任务所需要的资料和工作条件; 3 、按合同约定获得报酬;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义务: 1 、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 、按合同约定完成科技咨询任务; 3 、对客户提供的材料、文件等负责保密; 4 、接受有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和检查;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科技咨询的主要业务范围 科技咨询是系统运用现代科学知识、现代技术手段和现代分析方法,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公民的决策提供的咨询服务。目前科技咨询业方兴未艾,正在由分散、单项的技术咨询向多层次、多形式、跨学科、跨行业的专业化和综合化方面发展。随着科技咨询机构的增多,业务的拓展,应明确其主要业务范围。 (一)为地区、部门和行业的发展规划,科技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宏观战略决策,资源的配置及综合开发利用,以及环境保护、市政、交通等方面提供可行性研究和技术经济论证服务。 (二)为科技开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提供可行性研究或科技咨询论证服务。 (三)为企业的技术攻关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开发和应用提供科技咨询服务。 (四)为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素质和技术经济效益提供科技咨询服务。 (五)为有关部门、地区或企业进行市场调查、无形资产评估、技术经济预测分析、知识产权保护等提供科技咨询服务。 (六)其他科技咨询服务。 四、科技咨询从业资格认定制度 实行资格认证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证执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保证执业机构更好地承接项目,组织执业人员开展科技咨询工作。 (一)专职从事科技咨询的人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与从事的科技咨询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水平、实践经验,经省科技咨询协会确认发证,持证上岗。 (二)成立科技咨询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凡从事科技咨询业务的咨询机构,应具有三人以上持有科技咨询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组成; 2 、有固定的注册资金、工作场所; 3 、有一定的计算、测试、分析和实验等手段,或者有固定的进行计算、测试、分析和实验等工作的协助单位; 4 、有项目、财务和法律专业管理人员;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备科技咨询机构成立条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法人登记和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后,即可经营。 五、科技咨询行业资质信誉评定制度 实行资质信誉评定制度,意在督促科技咨询服务机构提高业务水平与信誉,便于客户及社会对科技咨询机构的了解与选择,实现按能力承担科技咨询业务的目的。 (一)省科技咨询协会通过制定相应的制度,采用科学方法,对各科技咨询机构的业绩、知名度、咨询能力、业务水平以及职业道德等内容做出客观公正的评定。对符合执业条件和信誉等级资格的颁发相应的资质信誉等级资格证书。 (二)科技咨询机构必须亮证经营,并依据自身资质、资格信誉等级,按照有关要求承接和开展相应范围的科技咨询业务。 (三)省科技咨询协会每年将对科技咨询机构进行年度资质信誉检查,奖优罚劣,以保证资质信誉等级的持续真实有效。 六、科技咨询行业自律制度 科技咨询机构应坚持“独立、公正、科学、民主”的工作原则,用科技咨询行业规范约束其执业活动,以保证科技咨询建议、结论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合法性;不断探求在新的形势下,科技咨询工作的发展方向,发展模式,市场运行规则;树立“服务第一,敬业至上”的理念,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业务水平,改善服务质量,促进我省科技咨询业稳步健康发展。 (一)科技咨询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尊重科学、实事求是、严守秘密、文明服务,不得弄虚作假,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的利益。 (二)科技咨询服务应当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运行,实行平等竞争。科技咨询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通过投标中标等方式承揽科技咨询业务。 (三)科技咨询机构提供科技咨询服务,应当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与客户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科技咨询机构不得承担本机构编制的咨询服务报告的评估业务。 (五)科技咨询收费行为必须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搞恶意竞争。
吉林省科技咨询协会
2006年4月25日 |